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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省级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名单的公示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省级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0日
来源:产业发展处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工作的通知》(办产业发﹝2023﹞8号)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依据《辽宁省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工作方案》,组织专家组对参与申报的12个市22个申报主体进行评审,研究提出辽宁省省级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名单(以行政区划为序),现予以公示如下:
1.沈北新区
2.旅顺口区
3.新宾满族自治县
4.宽甸县
5.北镇
6.老边区
7.彰武县
8.辽阳县
9.喀左县
10.龙城区
11.大洼区
公示期自2023年10月20日至10月27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传 真:024-82859950
电子邮箱:lnwlcy@163.com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0月20日
https://whly.ln.gov.cn/whly/zwgk/tzgg/2023102016505859480/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