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资源共享网站首页资源共享

【转】导游员职业等级标准

  • 管理员
  • 2019-03-13
  • 4083 次阅读

《导游员职业等级标准》

【颁布单位】国家旅游局人教司

【颁布日期】19941006

【实施日期】19941006

1994106日国家旅游局人教司

 

通知

北京市、上海市、四川省旅游局:

现将《关于对全国导游员实行等级评定的意见》 、《导游员职业等级标准》和《关于试点单位导游员等级评定的实施细则》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全国导游员等级评定试点工作的计划安排,六月下旬将召开试点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试点工作的实施计划。请你们根据本通知精神,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充实办事人员,落实参加试点的企业,并抓紧制定本地的具体实施办法,于六月二十日前送局人教司成教处。

 

附件一:   关于对全国导游员实行等级评定的意见(试行)

一、目的

加强导游员队伍建设,提高导游员素质和接待服务水平;客观公正地评价和选拔人才,调动导游员钻研业务和努力工作的积极性;引入竞争机制,为改革全国导游员管理体制,建立导游人才市场创造条件;为旅行社服务的等级化创造人员条件。

 

二、等级的划分、条件和适用范围

导游员等级是旅游业认可的导游职业等级,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导游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导游员等级分为两个系列、四个级别。

(一)特级导游员:采取以评审考核为主,以考试为辅的方式。评审采用论文答辩、跟团实查和专家审议三种形式;考试工作表现、导游技能、遵纪守法和游客反映;考试第二外语或一种方言。评定工作不定期进行。工作步骤为省(区、市)旅游局初评,国家旅游局评定。

(二)高级导游员:采取考试、考核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考试科目为导游词创作和口译(中文导游员不考)两科。考核、评审方式和工作步骤与特级导游员相同;对高级导游员的评定每三年进行一次。

(三)中级导游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试科目为导游专业知识(含政策与法规、导游基础知识、汉语言文学知识三部分内容)、现场导游两科。考核方式与高级导游员相同。中级导游员的评定每两年组织一次。考试以国家旅游局为主组织实施,考核以省(区、市)旅游局为主组织实施。

(四)初级导游员:采取考核方式。凡取得导游资格证书后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即可成为初级导游员。

 

三、组织管理

(一)采取由国家旅游局统一政策、统一领导,与地方旅游局分工负责组织实施的办法。

(二)各省(区、市)旅游局应完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组织机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以保证导游员等级评定工作的质量。

(三)逐步建立导游员等级注册登记制度。各级资格有效期一般为五年。有效期满,持证者要按有关规定主动到发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考核。逾期不办者,其证件自行作废(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四、政策和措施

(一)等级证书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制作核发。

(二)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宣传。待时机成熟,即向国内外旅游界宣布此项工作;每次等级考试后通过新闻媒介向国内外公布特级、高级和中级导游员名单及旅行社、导游公司导游员的等级构成情况。

(三)各省(区、市)旅游局应根据本意见和随后颁发的实施细则,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本单位的贯彻意见和办法。

(四)各旅行社、导游公司应在待遇方面对不同级别的导游员加以区别,拉开档次。已实行岗位技能工资的单位,应以导游员等级做为岗位技能工资的评定依据。

 

附件二:导游员职业等级标准(试行)

导游员定义:运用专门知识和技能为旅游者组织、安排旅行和游览事项,提供向导、讲解和旅途服务的人员。

适用范围:从事导游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等级:初、中、高、特级。

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身体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于职守,钻研业务,宾客至上,优质服务,遵守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初级导游员

一、知识要求

1.了解我国的大政方针和旅游及其有关的政策法规。

2.掌握当地主要游览点的导游知识;了解我国主要旅游景点和线路的基本知识。

3.了解与业务有关的我国政治、经济、历史、地理、宗教和民俗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4.了解有关主要客源市场的概况和习俗。

5.掌握导游工作规范。

6.外语导游员基本掌握一门外语,达到外语专业大学三年级水平;中文导游员掌握汉语言文学基础知识,达到高中毕业水平。

二、技能要求

1.能独立完成导游接待工作。

2.能与旅游者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3.能独立处理旅行中发生的一般问题。

4.能与有关业务单位和人员合作共事。

5.导游语言正确、通顺、外语导游员的外语表达基本正确,语音、语调较好;中文导游员的普通话表达清楚、流畅,语音语调正确、亲切。

6.导游体态大方得体。

7.能准确填写业务所需的各种票据。

8.能起草情况反映、接待简报等有关应用文。

三、业绩要求

1.完成企业要求的工作。

2.无服务质量方面的重大投诉,游客反映良好率不低于85%

四、学历要求

外语导游员具有外语专业大专或非外语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中文导游员须高中及其以上学历。

五、资历要求

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后工作满一年。

(注:取得资格证书的导游员与初级导游员在知识方面的要求一致,并按以上“知识要求”进行考试;初级导游员不再考试,按以上“技能要求”、“业绩要求”和“资历要求”进行考核)。

 

中级导游员

一、知识要求

1.熟悉我国的大政方针,掌握旅游及其有关的政策法规。

2.全面掌握当地主要游览点的导游知识;了解我国主要旅游景点、线路的有关知识。

3.掌握与业务有关的我国政治、经济、历史、地理、社会、宗教、艺术和民俗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4.熟悉有关主要客源市场的概况和特点。

5.熟练掌握导游工作规范。

6.外语导游员掌握一门外语,达到外语专业本科毕业水平;中文导游员掌握汉语言文学的有关知识,达到大专毕业水平。

二、技能要求

1.能接待不同性质、类型和规模的旅行团,有比较娴熟的导游技能。

2.能独立处理旅行中发生的疑难问题。

3.能正确理解旅游者的服务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导游服务。

4.能与旅游者、有关业务单位和人员密切合作,有较强的公关能力。

5.导游语言流畅、生动,语音语调比较优美,讲究修辞。外语导游员的外语表达正确,中文导游员能使用标准的普通话,并能基本听懂一种常用方言(粤语、闽南语或客家话)。

6.能培训和指导初级导游员。

三、业绩要求

1.工作成绩明显,成为企业的业务骨干。

2.无服务质量方面的重大投诉,游客反映良好率不低于90%

四、学历要求

外语导游员同初级导游员;中文导游员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五、资历要求

取得初级导游员资格两年以上。

 

高级导游员

一、知识要求

1.全面掌握我国的大政方针和旅游及其有关的政策法规。

2.全面、深入地掌握当地游览内容;熟悉我国有关的旅游线路和景点知识。

3.有比较宽广的知识面。

4.掌握有关客源市场的重要知识及其接待服务规律。

5.熟练掌握导游工作规范。

6.外语导游员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初步掌握一门第二外语;中文导游员熟练掌握汉语言文学的有关知识,初步掌握一种常用方言(粤语、闽南话或客家话)。

二、技能要求

1.有娴熟的导游技能,并有所创新。

2.能预见并妥善处理旅行中发生的特殊疑难问题。

3.有一定的业务研究能力。

4.能创作内容健康、语言优美的导游词。

5.外语导游员能用一门外语自如、准确、生动、优美的表达思想内容,并能胜任一般场合的口译工作;中文导游员能用标准的普通话和一种常用方言(粤语、闽南话和客家话)工作,语言准确、生动、形象。

6.能培训和指导中级导游员。

三、业绩要求

1.工作成绩突出。

2.无服务质量方面的重大投诉,游客反映良好率不低于95%

3.在国内外同行和旅行商中有一定影响,通过优质服务为所在企业吸引一定数量的客源。

4.有较高水平的导游工作研究成果(论文、研究报告等)。

四、学历要求

同中级导游员

五、资历要求

取得中级导游员资格四年以上。

 

特级导游员

一、知识要求

1.对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有全面、深入和准确的理解。

2.对当地游览内容有精到的认识,全面掌握我国的有关旅游线路和景点的知识。

3.有宽广的知识面,在与业务有关的某一知识领域有较深的造诣。

4.掌握有关客源市场的知识,全面、准确、具体地了解其特点和接待服务规律。

5.熟练掌握导游工作规范。

6.外语导游员精通一门外语,基本掌握一门第二外语;中文导游员掌握汉语言文学知识,基本掌握一种常用方言(粤语、闽南语或客家语)。

二、技能要求

1.导游技能超群,导游艺术精湛,形成个人风格。

2.能预见和妥善解决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3.能通过优质服务吸引客源。

4.有较强的业务研究能力。

5.有很高的语言表达能力;外语导游员能胜任旅游专业会议及其它重要场合的口译工作;中文导游员能胜任某一有关专业(如重点寺庙、古建筑或博物馆)的解说。

6.能创作富有思想性、艺术性和立论确凿的导游词。

7.能培训和指导高级导游员。

三、业绩要求

1.职业道德高尚,工作成绩优异,有突出贡献,在国内外同行和旅行商中有较大的影响。

2.无服务质量方面的重大投诉,游客反映良好率不低于98%

3.有一定数量高水平并正式发表的导游工作研究成果。

四、学历要求

同高级导游员。

五、资历要求

取得高级导游员资格五年以上。

http://daoyou.100xuexi.com/view/otdetail/20130205/c0fc3e50-3b28-4499-8cf4-331da2822135.html

http://law.lawtime.cn/d622580627674.html

 



分享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