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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沈阳市旅游管理规定新闻发布稿

  • 管理员
  • 201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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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下面我就《沈阳市旅游管理规定》颁布实施做新闻发布。

《沈阳市旅游管理规定》业经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以市政府第65号令形式发布,这个《规定》将于2017年2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的出台,将推动我市旅游业的发展。下面,我就制定《规定》的必要性和主要内容及特点作以介绍。

一、制定《规定》的必要性

我市于1998年出台了《沈阳市旅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原《规定》),为我市旅游业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由于原《规定》出台至今已有18年,实际管理工作发生了较大的变化,201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旅游业进入了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新阶段,原《规定》已不能适应我市旅游事业发展的需要,条款内容有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市旅游业取得显著成效,旅游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实力不断增强,2015年,全市旅游业接待总人数达5719.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1%;总收入达517.5亿元,比上年增长14.6%;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5%,是1998年旅游接待总人数的4.2倍和旅游总收入的7.4倍。旅游业已经成为全市增长最快、最具活力的产业之一,对稳增长、调结构、促消费、惠民生发挥了有力的支撑作用。

本次修改,重点是增加了旅游发展理念、旅游产品开发、旅游公共服务、旅游市场治理、旅游环境建设等方面的内容,有利于促进我市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制定本《规定》是必要的。

二、制定《规定》的依据和主要内容

制定《规定》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辽宁省旅游条例》、《旅行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借鉴了湖北、江苏、广西、武汉等地的立法经验。

《规定》共七章五十条,主要规定了开发利用与产业促进、旅游公共服务、权益保障与经营服务、旅游安全与市场监管、法律责任等内容。《规定》近期将在《沈阳日报》全文刊登。

三、《规定》的主要特点

(一)建立旅游资源数据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便于指导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规定》第八条:“市和区、县(市)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旅游资源进行普查、评估、论证,建立旅游资源数据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协调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二)将乡村旅游与新型城镇化、宜居乡村建设相结合,提升乡村旅游品质。《规定》第十三条:“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乡村旅游特色化发展,建设旅游特色小镇和特色村,提升乡村旅游品质。鼓励城镇和乡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参与发展乡村旅游。”

(三)推进智慧旅游发展,完善旅游基础信息,实现旅游服务、管理、营销、体验的智能化,建立和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规定》将“旅游公共服务”单列成章,具体规定了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建设旅游客运专线、旅游集散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维护无障碍设施;在公路、城市道路上设置旅游指引标识等内容。

同志们,当前,我市正处于全面振兴发展的关键期。上个月召开的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上,明确提出了全力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积极促进产业转型、城市转型、社会转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把沈阳建设成为引领实现东北振兴发展的中心城市的奋斗目标。《规定》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对于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切实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打造诚信规范的旅游市场秩序,进而完善了我市旅游业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的旅游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让我们共同期盼,通过《规定》的实施,能够为打造全域旅游做更大的战略品牌提供法制保障,使我市的旅游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

谢谢大家!

 

                                                                                                                                                               2016年12月28日

 

市旅游委副主任李志强 答记者问

 

1.记者:请您介绍一下,这次《沈阳市旅游管理规定》修订贯穿着哪些新的理念?

李志强:概括起来,主要有6个方面:

一是坚持统筹发展,促进全域旅游。新《规定》适应大众旅游时代和全域旅游对统筹发展提出的新要求,从推动旅游主管部门由行业管理向产业统筹转变的需要出发,着重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产业统筹协调职能进行了细化,对加强旅游业组织领导和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做了明确。

二是坚持规划统领,实现协调发展。遵循旅游发展与城市建设一体化思路,新《规定》强调要坚持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原则,突出地方特色,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同时,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强调旅游与相关规划的科学衔接,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

三是坚持深化融合,打造特色品牌。加快特色品牌培育是提升我市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质量的重要抓手,是提高我市旅游消费竞争力的关键。新《规定》对开发工业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红色旅游、体育旅游、研学旅游、养生旅游等特色旅游产品,加快补足我市旅游消费短板,大力开发地方特色旅游商品、特色街区、特色餐饮和文化演出等产品,促进旅游装备制造业发展提出新要求。

四是坚持开放创新,培育市场主体。充分体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培育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创新和投资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新《规定》对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旅游业、创新金融服务、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建立和完善旅游人才激励机制,设立旅游人才培训、创业基地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五是坚持综合治理,营造诚信环境。旅游市场的治理必须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既要正面引导,又要严格规范。新《规定》明确了旅游市场治理要建立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对旅游经营行为提出了规范要求。对服务标准化、服务质量等级评定、诚信体系建设、文明旅游宣传、发挥旅游行业协会作用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六是坚持共建共享,优化公共服务。旅游公共服务是一个城市文化底蕴、包容性、开放性、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以及文明程度的综合体现,是为沈阳市民和来沈游客服务的窗口。新《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基本内容,重点对旅游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旅游信息服务、旅游统计管理、旅游智慧化、旅游安全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与我市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全面振兴的战略规划要求相一致。

2.记者:请您介绍一下,《沈阳市旅游管理规定》修订后,新增加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李志强:新《规定》共七章五十条,包括总则、开发利用与产业促进、旅游公共服务、权益保障与经营服务、旅游安全与市场监管、法律责任、附则。与原《规定》相比,有较大变化,其中新增加的内容有32条,旅游厕所、旅游装备制造业、特色旅游小镇、旅游民宿、旅游创客基地、旅游景区接待最大承载量、导游专座等名词也写入了新《规定》。具体如下:

第一章总则。新增加旅游综合协调机制、旅游专项发展资金、旅游行业组织三方面内容。

第二章开发利用与产业促进。新增加了旅游资源实行档案管理、特色旅游品牌培育、旅游宣传推广、旅游服务标准体系、旅游创客基地建设以及旅行社承担委托公务服务六方面的内容。

第三章旅游公共服务。全部为新增加内容。主要包含旅游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旅游信息服务体系、旅游统计管理系统、旅游智慧化建设、旅游公益服务等五方面内容。

第四章权益保障与经营服务。新增加对旅游经营资质及旅行社设立分社和服务网点的规定和旅游经营者权利及责任、网络旅游经营者经营行为、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和最大承载量以及旅游景区公共服务和讲解服务等方面的要求。

第五章旅游安全与市场监管。新增加旅游安全工作运行机制、旅游车(船)的安全保障措施、旅游服务质量等级、旅游诚信体系建设等四方面的规定。

第六章法律责任。对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旅游景区流量控制两方面的违规行为责任作出了新规定。

另外,新《规定》还重点针对当前旅游市场中出现的六个方面的新问题作出新规定:

第一,针对旅行社能否参与公务服务的问题,新《规定》明确,旅行社可以参与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活动提供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服务。

第二,针对当前网络旅游经营者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问题,新《规定》明确,网络旅游经营旅行社业务应当在其网站主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许可证、经营范围、支付方式、风险提示等信息。

第三,针对当前旅游市场存在无证经营行为的问题,新《规定》明确,从事旅游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法律、法规规定须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还应当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第四,针对保护导游人员合法权益的问题,新《规定》要求旅游运输的车辆、船舶应按规定配备导游专座。

第五,针对我市国家级旅游景区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新《规定》提出,旅游景区要实行最大承载量制度,旅游景区讲解员应当佩戴本景区发放的统一标志。景区管理者或者经营者不得阻碍随团导游的讲解服务。

第六,针对旅游景区周围环境乱的问题,新《规定》提出,旅游景区内或者周围不得擅自摆摊设点,妨碍旅游者观光、摄影,不得强买强卖商品,不得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

http://www.sytour.gov.cn/cms/201612/1483001834014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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